機房的通風要求
1.機房應通過窗戶,開著的門或通風機向外部通風。窗戶和敞開的門的面積應考慮制冷劑的最大量。
2.對于沒有窗戶且地下室或較低地下室的計算機房,應使用兩速風扇。
3.基站的精密空調和制冷設備室中使用的呼吸機應在室內和室外配備控制開關。如果機房位于地下室,則應在地面上設置一個開關。
4.氨壓縮機室的自動控制室或操作值班室應與機器分開,并設有固定的觀察窗。
5.當變壓室與氨氣壓縮機室相連時,共用隔墻應為不燃性實心墻,耐火等級不少于4小時,并應抹灰。僅允許墻壁穿過與配電室相關的管道和通道,并且孔周圍的孔應使用不燃材料緊密堵塞。
6.配電室可通過走廊或套件與氨氣壓縮機室連通。走廊或套房門的材料應不易燃燒,并應設有自動關閉裝置。建議不要在配電室和氨壓縮機室共用的墻上打開窗戶。如果必須打開窗戶,則應使用難以燃燒的密封固定窗戶。
7.機房應保持清潔,地面上應無雜物,油和其他與設備無關的物品。工作地點應按地區進行管理。
8.基站專用空調。機器,設備,控制儀表板和調節站應安裝在計算機室中,配電柜應安裝在配電室中,每臺機器應配備按鈕開關。
9.機房中所有裸露的機械傳動部件均應配備防護罩。
10.機房和室外輔助設備區域應設置警告標志和護欄。戶外機械設備,閥門,儀器和安全設備應采用防雨,防雪,防曬和防銹措施。